在深圳市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时,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结合深圳高度城市化、多山地形和强降雨等特点。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操作要点:
一、编报范围(哪些项目必须编报)
法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以下项目需编报方案:
占地面积≥1公顷或挖填土石方量≥1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
涉及边坡开挖高度≥8米或填方高度≥5米的工程;
位于生态敏感区(如大鹏半岛、梧桐山等)的项目,无面积限制一律需编报。
例外:市政道路、管线等线性工程分段计算,单段达标即需编报。
深圳特殊规定
城市更新项目若扰动原有地形超过5000平方米,需补充水土保持专章;
临时用地(如建筑渣土受纳场)使用期超6个月需单独编报。
二、方案编制要求
1.资质与责任主体
编制单位需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
建设单位对方案真实性负责,禁止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挂靠。
2.技术规范
内容框架:
项目概况(含深圳本地地形、降雨、土壤侵蚀模数等参数);
水土流失预测(重点分析强降雨下的边坡稳定性);
防治措施(需符合《深圳市水土保持技术规范》DB4403/T 64-2020);
监测与监理计划。
深圳特色措施:
优先采用生态护坡(如椰纤维毯、植生混凝土);
施工期需设置临时沉砂池(容量按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弃渣场禁止设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3.分级编制
征占地面积≥50公顷或挖填方≥50万立方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其他项目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简化版)。
三、审批流程(深圳简化版)
线上申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提交材料,需包括:
方案全文(PDF盖章版);
建设单位承诺书;
项目红线图(需叠加深圳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图)。
审批时限
报告书:法定20工作日(深圳承诺压缩至10个工作日);
报告表:即来即办。
特殊情形
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区或生态红线的项目,需同步开展生态影响专题论证。
四、实施与监管
过程管理
施工前:向深圳市水务局提交《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
施工中:每月上传监测数据至“深圳市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完工后:6个月内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逾期未验纳入信用惩戒。
深圳重点监管项
雨季(4-9月)禁止裸露土方开挖,确需施工需覆盖防尘网+临时排水;
渣土运输车辆需安装GPS并接入深圳市余泥渣土监管平台。
五、处罚条款
未批先建:按扰动面积处每平方米2元以上罚款(深圳标准高于国家最低限);
措施不到位:最高罚款50万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验收不合格: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影响后续项目审批。
六、本地化建议
技术协作:
深圳地质复杂,建议委托熟悉本地情况的单位(如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等)编制;
政策更新:
关注“深圳水务局官网”动态,如2023年新规要求房地产项目需增加海绵城市措施衔接章节。
附:常用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深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0755-8307XXXX
技术指引:《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指南》(免费下载)
通过规范编报可避免处罚,深圳近年已对多个违规项目开出百万罚单(如2022年某地铁工地未落实水保措施被罚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