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市水土保持施工图管理中各方的具体职责:
总体原则
水土保持施工图是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化和图纸化,是施工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的直接依据。其管理遵循“建设单位负总责,设计单位把关,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
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
1.建设单位(业主方)-首要责任方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和实施主体,对水土保持施工图管理负有无可推卸的首要责任和总责。
委托设计:负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文件。
组织审查:负责组织专家或内部技术力量对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深度、质量和标准符合批复的水保方案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
图纸交付:负责将最终审查通过的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完整地交付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协调与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变更可能需要重新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负责协调主体工程设计与水土保持设计之间的冲突,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得以落实。
保障资金:负责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所需的各项资金,并为措施的实施提供条件。
2.设计单位-技术责任方
设计单位对其出具的水土保持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和技术可靠性负责。
按规设计: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保证深度:确保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要求,能够直接指导施工。
技术交底: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
配合变更:参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出具正式的变更图纸和文件,并对其负责。
3.施工单位-实施责任方
施工单位是将水土保持施工图变为实体的关键执行者。
按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禁擅自简化、修改或取消水土保持措施。
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苫盖等),控制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
配合检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水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资料整理:负责收集、整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等,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方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
熟悉图纸:全面掌握水土保持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如边坡支护、排水设施基础开挖、植物措施等)实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工序、单元工程进行验收和签字确认,对不合格的工序有权要求返工。
报告问题: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政府水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方
深圳市水务局及各区水务局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政府监管主体。
过程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施工图落实情况、施工质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监督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施工图进行施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验收核查: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备后,视情况开展核查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