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水土保持施工图的设计和检查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确保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致。以下是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图设计依据
法规标准: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深圳市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导则》(深水规〔2022〕2号)。
基础文件:
经水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等基础资料。
二、施工图检查核心内容
1.设计合规性检查
措施匹配性:施工图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如挡土墙、排水沟、沉沙池等)需与批复方案一致,不得擅自删减或降低标准;
工程量和布局:核实土石方调配、边坡防护、植被恢复等设计的规模和位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敏感区专项设计:涉及生态红线、斜坡地带等区域的,需增加专项防护设计(如抗滑桩、生态护坡等)。
2.技术规范性检查
结构安全:挡土墙、拦渣坝等工程的稳定性验算、材料强度等需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
排水系统:雨水径流组织、沉沙池容积、消能设施等设计需满足暴雨强度标准(深圳市采用2年一遇降雨重现期);
植物措施:绿化树种选择、种植密度需适配深圳气候(优先选用本地耐旱、固土物种)。
3.图纸完整性检查
必备图纸:应包括水土保持措施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结构大样图、工程量清单等;
标注清晰:需明确坐标、标高、坡度、材料规格等关键参数。
三、检查流程与责任主体
设计单位自检: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需内部审核并出具《水土保持施工图自检报告》。
建设单位审查:
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进行技术审查,重点核查与方案的符合性。
水务部门抽查:
深圳市/区水务局按比例抽查(一般不少于10%),抽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版);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审查意见及修改说明。
施工前交底:
施工图通过检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要求。
四、特殊情形处理
设计变更:
若施工图与批复方案存在重大调整(如措施类型变更、工程量增减≥10%),需重新报水务部门审批;
一般性调整(如点位微调)需备案并说明理由。
生态敏感区项目:
涉及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施工图需专项论证,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五、罚则与监管
未按图施工:责令停工整改,处工程合同价1%-3%罚款;
设计缺陷导致水土流失:追究设计单位责任,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抽查不合格:限期15日内修改,逾期未改的撤销方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