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并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深圳土地复垦方案检查的主要规定:
1.适用范围
需编制复垦方案的项目:
临时用地(如施工便道、堆土场、采矿用地等)需恢复原状或复垦的项目。
涉及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转用的建设项目(如临时占用基本农田)。
采石场、取土场、废弃工矿用地等需生态修复的场地。
豁免情形:
永久性建设项目(如商品房、道路)不涉及临时用地复垦的,无需编制复垦方案。
已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范围的项目,按相关专项规划执行。
2.方案编制要求
编制主体:
由土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或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
核心内容:
土地损毁分析(包括现状、预测损毁面积及程度)。
复垦目标(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或生态用地等)。
工程技术措施(如土壤重构、植被恢复、排水系统设计)。
资金预算及来源(需符合《土地复垦条例》的计提标准)。
实施计划与管护要求(一般管护期不少于3年)。
深圳特殊要求:
需结合海绵城市理念,设计雨水蓄渗设施(如透水铺装、生态洼地)。
生态敏感区(如大鹏半岛)项目需增加生物多样性恢复措施。
3.审查与验收规定
(1)方案审查
审批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国土部门)负责市级项目审查;
区级项目由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
审查重点:
复垦标准是否符合土地原用途或规划用途(如耕地复垦需达到农业种植条件)。
资金保障是否充足(需提供银行保函或专项资金证明)。
与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的衔接性。
(2)实施验收
验收程序:
复垦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如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率)。
验收合格后,退还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验收标准:
耕地:土壤厚度≥30cm,有机质含量≥1.0%,坡度≤25°。
林地:植被覆盖率≥80%,乡土树种比例≥70%。
深圳额外要求:复垦区域不得新增水土流失,排水设施需通过暴雨强度验证(如1小时降雨量50mm不积水)。
4.监管与罚则
动态监管:
复垦实施期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可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核查进度与质量。
法律责任:
未编制方案或未落实复垦的,按《土地复垦条例》处以罚款(10万~50万元),并暂停新项目用地审批。
深圳细化规定:对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企业参与土地竞拍。
5.依据文件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广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
《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8号)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6.操作建议
提前沟通:涉及生态控制线或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需提前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协调。
多规合一:复垦方案应与水土保持、环评、林地占用等同步编制,避免冲突。
资金预留:按复垦预算的100%~120%计提保证金(深圳部分地区要求上浮)。